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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當然要由愛國愛港者治理(望海樓)

王 平
2021年01月20日09:00 | 來源:人民網(wǎng)-人民日報海外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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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月內,香港特區(qū)政府所有公務員將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香港基本法、效忠香港特區(qū)、盡忠職守和對特區(qū)政府負責。這項舉措有其應然性和必然性,因為只有在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基礎上,香港的政治風氣才能重歸清明,“一國兩制”才能在正確軌道上行穩(wěn)致遠。

作為特區(qū)管治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,香港18萬名公務員承擔著維護“一國兩制”制度安全和香港繁榮穩(wěn)定的巨大責任。然而,“修例風波”期間,香港少數(shù)公務人員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,有人被捕被定罪,有人對外披露政府機密資料或公開發(fā)表反政府言論,完全背棄了公務員應有的操守,引發(fā)香港輿論強烈質疑。

香港特區(qū)政府推出新舉措,是亡羊補牢的應時之舉,也是依法行政的必要之舉。香港國安法第六條規(guī)定,香港特區(qū)居民在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,效忠香港特區(qū);香港基本法第99條、第104條等條文,也體現(xiàn)了同樣的精神。這條新規(guī),正是確保愛國愛港者治理香港的制度設計之一。

擁護香港基本法、效忠香港特區(qū)、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(qū)政府負責,是香港基本法和《公務員守則》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。如果公務員連宣誓效忠香港特區(qū)和擁護香港基本法這樣的要求都無法遵循,連香港最基本的憲制基礎及憲制秩序也要否定,顯然不適宜繼續(xù)擔任公務員。

要求公務員宣誓以示對政府和社會負責,不是新鮮事物,而是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(qū)都有的通例。美國、英國、德國、日本等許多國家都對公務員宣誓及違反誓言的后果有明確規(guī)定。香港推出這項新舉措后,一些西方國家紛紛表達“關注”,說三道四,種種言行只反映出其徹頭徹尾的“雙標”,和試圖借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的陰暗心思。

如何理解“擁護香港基本法、效忠香港特區(qū)”?如香港特區(qū)政府官員所說,如果有公務員宣揚或支持“港獨”,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并行使主權,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(qū)事務,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務,都是明顯違反誓言的例子;公務員要守法,要全力支持和配合特區(qū)政府施政,不可以有動搖特區(qū)政府管治和施政的行為。

香港少數(shù)人打著“言論自由”的旗號反對公務員宣誓,但上述違背政治倫理和法律的言行,顯然不在言論自由保護范圍之內。香港輿論指出,這種論調無非是為了給某些人以公務員名義組織、參與各種反政府活動大開方便之門,廣大香港市民不會接受和認可。

港人治港應有界線和標準,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。香港同胞需要了解這個論斷的深意。因為只有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、反中亂港者出局,只有保證香港公務員擁有盡職履責的公心,特區(qū)政府才能有效施政,帶領香港融入國家發(fā)展大局,香港的明天才會更好。

(作者為本報評論員)

(責編:艾雯、楊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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